【佔中判刑】質疑法官忘記自己角色 張達明:判刑太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4/25 11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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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達明認為法庭對佔中案的被告判刑太重。(商台提供圖片)

佔中案昨日(24日)判決,9名被告當中有4人需即時入獄。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早(25日)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,佔中案的判刑太重,又指檢控有良好品格的人,並將他們定罪,已經是很大的懲罰,認為合理的刑罰應該是緩刑,而非即時監禁。

他稱,佔中案件審訊期間的證據,主要集中在928警方施放催淚彈前,而在928之後,被告在佔中行動的角色有限,但法庭今次的判刑,似乎是把之後79天所發生的事情都「入他們數」。

張達明指出,處理佔中案件的法官,在法律上誤解了英國案例的原則,不應將被告有沒有向公眾道歉,作為是否判被告緩刑或監禁的標準,形容法官在法律上犯了錯,亦忘記了自己在法律上的角色。

他認為案件有上訴空間,又相信最終會上訴至終審法院的機會很高。假如被告就定罪及刑期同時提出上訴,上訴庭可在刑期方面加或減。但他認為戴耀廷及陳健民各被判監16個月,看不到他們仍會被加重刑期。

他說,黃浩銘預計最快10月完成服刑,因即將結婚,料他會服刑至刑期屆滿;而邵家臻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的機會較高。

張達明又反問,政府及警方施放催淚彈,是否都應該負責。他認為佔中發生了數年,社會是時候作出反思,無可否認佔中的行動和平及非暴力,而本港應容納多元聲音,若不少人覺得一個議題有問題,應可透過和平渠道宣洩。